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研究决定招聘一名书记员.
一、 聘用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基础电脑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金溪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携带1 张一寸照片, 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刘燕玲,联系电话:18779445016。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
3、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到我院面试。
三、 面试
聘用书记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输入排版一篇文章,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四、 录用
被录用人员为我院临时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工作服务期限至少1年,1年期满后,双方根据需要均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工资面议。
金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