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聊城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8-05-15来源: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纳入东昌府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 9:00—5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让应聘人员及时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27日(8:30—17:30)到东昌府区教育局二楼政工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18年6月 24日 下午 14:00—16:30。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5、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时未及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选按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5-8246916

监督电话:0635-8241254

东昌府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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