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直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及数量
市直17家单位26个职位共遴选53人,具体的遴选机关、遴选职位及数量见《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二、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中央、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不在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实际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实际工作满两年的2014、2015年选调生,符合资格条件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报考。
4. 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6.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个遴选职位对年龄的具体要求见《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每个遴选职位对学历的具体要求见《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8. 身体、心理健康;
9. 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 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 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或新提拔的公务员,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6:00。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6:00前将《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见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报公开遴选工作专班(市行政中心三楼西边小会议室)。
根据《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各级各类公务员公开遴选。
2. 资格审查。公开遴选工作专班组织遴选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公开遴选工作专班视情况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职位调剂。职位调剂后,报考比例仍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1.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部分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20%。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在面试前自行组织。
2.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未经批准放弃的,2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
3. 公布考试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发布公告。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1.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其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注意考察履职尽责能力和实干实绩情况,强化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查核(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经综合分析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 体检。公开遴选工作专班组织考察对象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在 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与体检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未经批准放弃的,2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讨论决定
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原则上实行等额试用,必要时可差额试用,差额试用人选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
(五)试用与任职
1. 试用。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2. 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机关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试用期满未录用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3. 公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调动和任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印发遴选录用通知,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用编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2018年度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2. 报考人员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与报名表一致)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代码”命名,电子版照片要求源照片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 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请勿用小照片放大。
3. 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汇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 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或能力或党员身份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汇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甄帅 王强
联系电话:0712-2280357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