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聊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 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日11:00-6月5日12:00
报名网址:www.lcgxqrc.gov.cn/(聊城高新区人才网)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1日11:00-6月5日12:00
《2018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1日11:00-6月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4: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下午14:00-16:3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认;对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选岗结果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区内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聊城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制教师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18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聊城高新区政工部 0635-8507325
聊城高新区政工部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