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冈市蕲春县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公告
2018-06-01来源: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有关精神,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经研究决定,蕲春县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引进一批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18年蕲春县计划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273人。

二、引进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6.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引进: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三、方法步骤

引进工作于2018年6月上旬启动,9月底基本结束。  

1.公开报名。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直至8月31日止。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蕲春县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下载并填写《蕲春县2018年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zcy5539@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填写。

网上报名的考生,应于接受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

(2)高校现场报名。定于6月1日上午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举办人才引进招聘会。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填报《蕲春县2018年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报名登记表》3份。

(3)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蕲春县委人才办。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填报《蕲春县2018年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报名登记表》3份。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2.报名情况公示

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确定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并公示。

3.政治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政治审查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并通过报名对象面谈等方式,审查其报名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政治审查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引进。县委组织部负责在蕲春县政府网站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

5.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

引进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选派去向

1.对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到村。

2.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管理工作

1. 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参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 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与引进大学生签订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 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必须到村工作,挂职或任职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临时抽调到乡镇参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阶段性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引进大学生离村3天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告,3天以上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六、待遇保障政策

1.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湖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相关待遇执行。

3.到村挂职或任职期间,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七、流动政策

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引进大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公示、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本公告由蕲春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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