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弥河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幼儿教育教学水平,经弥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5名幼儿教师。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条件的普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幼师专业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历),普通师范类毕业生须是本科及以上文史类专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工作2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若未考取将予以辞退)
3、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后可以报名。
4、大专学历的25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28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大专学历且有幼师资格证和幼儿园三年从教经历的可放宽到32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违法犯罪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具备幼儿教师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8日
2、报名地点:弥河镇中心幼儿园
3、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资料,报名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登记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核实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复印有效证件存档备案。
4、资格审查:弥河镇幼师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其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证件真实,材料齐全,符合应聘条件。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试讲和技能测试。1、试讲:考试采取现场抽题备课的方式,考试题目为幼儿园教材内容,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30%。2、技能测试包括弹唱(占面试成绩的30%)、舞蹈(占面试成绩的20%)、绘画(简笔画)(占面试成绩的20%)等。技能测试项目中舞蹈曲目自备,弹唱项目分自备和抽签各一首曲目,简笔画采取现场抽题方式测试。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通过考试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要求自己到弥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中心园负责将体检表取回交弥河中心学校。体检项目按《2015年幼儿教师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公示: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弥河中心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选岗: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4、聘用:拟聘人员选定岗位后,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学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递补:考选2周内,因拒不选岗、未按期到岗或因体检等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体检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弥河镇在岗幼儿教师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七、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不服从中心校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5、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
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镇幼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811831 15662544177 (弥河镇中心幼儿园)
青州市弥河镇幼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