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资溪县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8-06-12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县管领导班子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乡镇综治办主任4名;

2.乡(镇、场)司法所长5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范围

全县范围内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不含教师、医护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2.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报考乡镇综治办主任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科员、九级职员(含相当职级)3年及以上或任副科1年以上;

4.报考乡镇(场)司法所长职位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科员、九级职员(含相当职级)3年及以上或任副科1年以上,且具有法律专业相关学历或乡镇场基层相关工作经验;

5.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中组发〔2008〕6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符合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任职资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纪律处分和组织人事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限制不能报考的。

三、公选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6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下旬)

拟定公开选拔公告,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1)通过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下发关于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6月中旬)

(1)公开报名。人员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420室)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证明1份;(4)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从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报名人员需服从调剂。

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公选办。其中未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借用(调)、跟班人员,党委(党组)不得推荐。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周一)至6月15日(周五)。

(2)资格审查。县公选办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将按照比例核减职数或予以取消。

4.笔试(调研)、面试阶段(6月中旬)

(1)笔试。通过实地专题调研,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科学决策、文字表达及调查研究等能力。调研时间为1天,上午集中调研,下午撰写调研报告。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阶段(6月下旬)

按笔试、面试成绩50%、50%折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公选职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差额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6.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任命阶段(7月上旬)

综合考察情况,按1:2的比例在县委常委会进行竞职陈述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岗位咨询电话:5790869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10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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