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初级岗位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通知
2018-06-16来源:

我院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已于6月12日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发布。按照《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我院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6月22日-6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生成)。

2.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3.本人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须能够正常毕业,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须同时有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7.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教师15、教师19、教师20、教师21、教师23、教师26、实验实训指导教师4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

(2)教师16、动物医院门诊医生2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3)教师17、教师25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4)思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动物医院门诊医生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6)实验实训指导教师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7)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8)教师27、实验实训指导教师2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9)教辅4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0)学生教育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和部队服役证明材料。

注:①以上3、4、5、7、8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查看原件,2份复印件留存)。

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相关材料。

三、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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