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艺术学院招聘简章
2018-06-30来源: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肇始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建设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1200余人。现有32个本科专业,62个专业方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5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30余人。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先后与澳大利亚、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22所院校签定了友好交流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与合作。建校60年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知识传承、社会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5、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艺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限内未成功发送报名邮件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sy053186522228@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如“教师3+李某某+博士研究生+2018.06”)。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体现其研究方向的毕业论文(报名时提供封面、摘要、目录页)或由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的证明等材料;

(5)符合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6)能够体现应聘人员科研、艺术实践与创作成果的论文、论著(报名时提供封面、摘要、目录页)、获奖证书等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岗位所必须的其他证明材料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驾驭和科研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在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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