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淄博市运通驾驶员培训中心经理选聘公告
2018-07-03来源: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院办实体管理,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全面提升院办产业实体经营管理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编外合同工作人员公开选聘淄博市运通驾驶员培训中心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淄博市运通驾驶员培训中心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

学院编外合同工作人员。

三、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面试答辩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1.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学院领导;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热爱实体经营管理工作;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4)在学院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严重违反学院规定并受到处理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任期目标和薪酬待遇

1.任期目标

任期内第一年完成净利润10万元,第二年以后根据年度考核和驾培市场实际确定经营目标。

2.薪酬待遇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按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处核定的编外合同人员标准执行,按月从原渠道发放;

(2)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绩效年薪自经营利润中提取不超过基本年薪2倍的数额,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发放;

(3)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评结果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在经营利润中提取数额不超过任期内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和的30℅以内确定,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经学院审核批准,原则上按5:5的比例分2个年度兑现。

年度考核经营目标没完成的不发放绩效年薪,非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考评结果并结合实际任职时间和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六、聘用年限

聘期三年。其中,第一年经营责任目标考核没完成经营目标的不再聘用,由学院另行安排。

七、管理权限

1.自主用人权:经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在学院编外合同人员中挑选工作人员,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由实体根据营利能力发放。

2.经营权:负责日常管理经营和市场开拓。

3.分配权:可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由公司自主制定利润分配办法,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八、公开选聘工作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8:00至2018年7月9日17:00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page]

2.报名方式:

报名人持《报名表》(附件)到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韩晶晶;咨询电话:2777517

监督电话:2778477 联系人:高文莉

2778227联系人:王 韬

3.公开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4.竞聘答辩;

5.公开选聘小组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各方面情况;

6.根据竞聘答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院研究同意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协议。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系(部)要通过召开工作人员会、单独通知等形式及时将选聘通知告知部门相关人员,务必通知到个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选聘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严格程序,高度负责。公开选聘工作应严格各项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达到预期目的。

资产管理处(与产业发展中心合署)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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