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鑫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8-07-05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8年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鑫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鑫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无纹身;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至35周岁(200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高:165cm以上,限男性(由于工作性质特殊);

(七)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安辅警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具有文体专长和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人员,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景洪市大渡岗乡大荒坝所区。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各占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1、公共科目考试

①公共科目考试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鑫服务中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命题,按照百分制评分。

②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③公共科目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政审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辅警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政审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后,试用期确定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800元(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 会保险),单位给予购买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大保险。

联系电话: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0691-2145806

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鑫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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