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法检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通知
2018-07-06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法检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8〕23号)精神,现将丽江市法检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8年7月12日8:30。

(二)面试地点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

(三)面试方式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诉。

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四)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表格上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党建先锋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简章》要求为准。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月12日上午7:45前到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若未按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报到时应将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

4.封闭期间考生不得对外联络,不得与面试考官和已经面试完的考生接触,不得与工作人员交谈,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不能高声喧哗,有问题可以举手提问。

5.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及控辩方。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分考场进行抽签。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以便备查,经引导人员按顺序引导进入考场面试。

6.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面试过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说明:“考生不能提及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7.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员回避试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进行公务回避。

8.参加司法岗位面试的考生本人在备考室根据面试题本准备的“面试提纲”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随意涂写。

9.各位考生如对面试相关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录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2.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三、提醒事项

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联系或咨询电话: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0888-5189484)、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88-5162603)、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60)。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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