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聘教师简章
2018-07-12来源: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是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8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学院设艺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环境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设有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草原丝路”书画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近8000人。

二、招聘计划

2018年计划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48名(教师聘任后,按照学院安排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须兼职学院管理岗位或辅导员岗位不少于3年)。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人员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现役军人,在读研究生不得应聘;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创智楼二楼201室。

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6559,0471-4996597

(二)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8年 报名登记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同时提交符合学院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准备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重要事项的通知。

(五)学院在网站“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31日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智楼2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公布。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五、笔试

应聘人员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范围及参考书目,笔试须用汉文作答。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身份证明材料)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考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试讲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应聘名额1:4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因成绩并列而超出1:4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范围)。对于急需的紧缺专业应聘人员,不受比例限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学院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的,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二)学院在网站“公告栏”公布试讲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试讲指定教材。2018年8月3日—4日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智楼201室领取《试讲准考证》(试讲时间、地点在《试讲准考证》中标注)。进入试讲范围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领取《试讲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同意应聘证明》和未领取《试讲准考证》的,取消试讲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试讲人员。

(三)试讲人员凭《试讲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持有公安机关开据的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到试讲待考室报到。试讲顺序经现场抽签决定,讲授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试讲指定教材中的章节)在试讲前15分钟抽签确定。

(四)应聘艺术学院教师的,须在领取《试讲准考证》时提交个人美术作品或设计作品集一式7份。作品集中应收入作品不少于10件。作品内容应与应聘专业(方向)一致,应聘者须对提供作品的真实性负责。应聘“1304美术学(动画方向)”的,须提交个人创作的动画视频(u盘),时长3-5分钟。专家评委结合作品及试讲效果综合评分。

(五)试讲成绩设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试讲人员不予录用。

七、成绩计算办法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试讲成绩×80%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学院根据试讲成绩单独录取,不占用学院公布的招聘岗位数。

八、体检与聘用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数以及单独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选。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

(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本次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为聘用的教师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有关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96577、1334711036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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