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市文明办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01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吉安市文明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吉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宣教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吉安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事业编制的干部,从事过3年以上(含)单位文字工作,或在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了3年以上(含)。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办事公道;

3.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4.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专业不限;

2.工作经历要求: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要求: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级以上(含)党政机关主办的报刊杂志(网络除外)发表文章3篇以上(含)(消息报道类、文学作品类除外,字数1000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含)党政机关主办的报刊杂志(网络除外)发表文章2篇以上(含)(消息报道类、文学作品类除外,字数1000字以上);或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含)具体负责撰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要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调研报告等公文材料,至少不少于3类,且每类不少于3篇,总数不少于10篇,并每份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5.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吉安党建网、吉安文明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已参加了2018年6月16日市文明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只需电话联系市文明办综合科有关人员进行确认,不需再次前来报名,也不需要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其他报考人员请登录吉安文明网下载《吉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宣教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二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或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等公文材料(每份材料均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带齐上述证件和资料等到吉安市文明办综合科(地址:城南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b座2楼203室)报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天,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只采取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4的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考察)。

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7.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在市文明办有关科室试用,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阳成忠,8937001、13807968363;

监督举报电话:8936908。

吉安市文明办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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