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永修县事业单位面向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09来源:

为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充实永修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同意,2018年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

三、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县外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 1日及以后出生);

4、县外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通过不正当途径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电视台、永修人论坛等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取消选调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09:00—2018年8月24日18:00时止(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修县新政府大楼东附楼3楼人社局b304室 。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同意选调证明,同时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及在职期间年度考核情况,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注明从事工作及时间;

(3)贴好照片(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填写好《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永修县政府网上下载);

(4)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1张;

(5)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卫计委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所报职位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公开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1.5,未达到1:1.5的,根据实际情况削减岗位数。

1、公开选调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2、公开选调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免专业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公开选调面试的计分方式:面试考场由5位考官组成评委组,取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3、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实际人数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岗位聘用;面试实际人数为1:1的岗位,则确定入围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否则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出现同分情况的,加试一道题。

4、拟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五)考察与政审、公示、上会研究、录用

1、考察与政审。由永修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环保局共同进行外调,选调工作经费开支由县财政统一安排。主要考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所在单位工作表现、档案材料、廉政等方面情况,并对选调对象所在地区的编办、财政、卫计委、纪委进行该选调对象的身份信息采集和确认。永修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外调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

2、上会研究。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永修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外调考察结果,将拟选调人员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最终拟选调人员名单。

3、公示。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修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4、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公开选调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人事关系归口管理,在该岗位工作必须满3年方可调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永修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及监督电话:0792-3221803(永修县县委组织部)

0792-7053866 (永修县人社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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