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永胜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2018-08-15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

丽江市永胜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永胜县教育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03号)要求,现就做好 2018—2019 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实施范围

2018—2019 学年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 名优秀退休教师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仁和镇、涛源镇、松坪乡3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小学)。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 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同时应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教可以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讲学。由永胜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1),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 6 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永胜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2018 年首批讲学教师于 2018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位。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从永胜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请以上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8月23日18:00前提交附件3申请表一份至永胜县教育局人事股,传真:0888-6529412。

具体程序为: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负责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讲学工作的监督和管控。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讲学教师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地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讲学教师的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 2 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三)政策保障。受援地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充分听取讲学教师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尹少勤(永胜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888-6529412

联 系 人:和琼芳(丽江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888-5121089

附件1: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doc

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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