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中共松阳县纪委关于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9-06来源:

因工作需要,中共松阳县纪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拟选调中共松阳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一般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在现单位公务员满2年,其中乡镇和政法专项编制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符合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调动的相关规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

7.身心健康;

8.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中共松阳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直系亲属情况表》,持报名表和直系亲属情况表(同时提供两表的电子版)、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 2018年9月13日—14日上班时间到县纪委干部室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县纪委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4.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和调入。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项,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067805 8069553

 

中共松阳县纪委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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