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白银市白银区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2018-09-25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公开,特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02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随机抽选、本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表格填写后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至所在辖区内的司法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表格详情见附件。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组织推荐表或本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包括政治身份、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察

白银市白银区司法局将会同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察,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将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白银日报上进行公示。

(四)提请任命

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由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白银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选任人民陪审员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1 白银区司法局 胡晓雨 8236664 93099282@qq.com  
2 公园路司法所 肖晓玲 5616394 376295433@qq.com  
3 纺织路司法所 宋雨临 5916395 1508040702@qq.com  
4 四龙路司法所 余鹏燕 8620861 2023132113@qq.com  
5 武川司法所 王青花 5916391 515582548@qq.com  
6 强湾司法所 张博泉 5935958 1151563825@qq.com  
7 工农路司法所 刘晓霞 8239181 657594717@qq.com  
8 人民路司法所 任翔 8548359 993483275@qq.com  
9 四龙司法所 许朝坤 5916396 934446398@qq.com  
10 王岘司法所 吴彩虹 5916397 404283550@qq.com  
11 水川司法所 王民虎 5916398 310856623@qq.com  

特此公告

白银市白银区司法局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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