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要通知
2018-12-25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保山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保山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面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范围

2018年下半年在保山考区面试报名成功的1420名考生。

二、面试地点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三、面试所须带的材料

准考证(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6号楼一楼阶梯教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特别注意,今年考点稍微偏远,请各考生充分考虑路程及交通等因素,时间上安排充分,以免耽误考试时间)。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保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75-2122926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0875-3038801

保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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