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龙陵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2019-03-21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龙陵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补齐基层救助工作短板,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保民政发〔2019〕5号)、《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建立村社区救助协理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保民政发〔2019〕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县民政局3名,龙山镇、镇安镇、象达镇各2名,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各1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2.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三、薪酬待遇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每人·月(试用期间不承担社会保险);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由县局组织考核,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由各乡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3600元/每人·月(含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由龙陵县民政局发布招聘公告,主要通过龙陵县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longling.gov.cn/zwgk/xzbm/llxmzj.htm)、龙陵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2019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报名地点:报考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岗位的到龙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名(县民政局三楼);报考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报名。

2.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本;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5)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6)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和面试(2019年4月2日至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县、乡同步进行,笔试内容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提出拟聘人选(2019年4月9日)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

(五)体检(2019年4月10日至1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县民政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2019年4月13日至19日)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民政局统一在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5年(由双方协商约定),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县级负责实施,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原则上按20%确定为优秀。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各乡镇负责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对工作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解除聘用。各乡镇不得要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职责以外的其他工作。

联系单位:龙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6121062

龙陵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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