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30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19年第30期)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办公室综合服务岗2名(需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专业为工程项目管理、文秘等,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5:00。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麒麟北路18号)报名,联系人: 孔老师,联系电话:0874-3314321。

六、资格审核

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规定: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资标准:试用期2000元/月(含录用人员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2800元/月(含录用人员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出差和加班的相关费用按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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