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宾市春季金秀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9-05-04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春季金秀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条件

(一)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9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院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户籍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或持有认定机构管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6月28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材料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初审后,于2019年6月18日至7月1日将相关材料提交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排好):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持有我区有效内居住证已毕业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2.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免冠彩色标准相片2张(小2吋,3.5×4.5cm),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体检、办证各1张)。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定报告。

三、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装订成册,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填写好材料目录,在规定时限交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2.确认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领证时间和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4.咨询电话: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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