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昭通市彝良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公告
2019-06-14来源:彝良县人民政府

彝良县民政局关于协助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高效、公平公正的开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承接机构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94名工作人员,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计招聘194名。其中: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6名;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9名(角奎镇6名、洛泽河镇4名、龙街乡3名、奎香乡3名、树林乡2名、荞山镇3名、海子镇2名、龙安镇2名、钟鸣镇2名、两河镇2名、小草坝镇2名、龙海镇2名、牛街镇2名、柳溪乡2名、洛旺乡2名);每个村(社区)各1名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共149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至2001年5月出生)。

(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输入、编辑、表格绘制、网络传输等);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不限户籍;应聘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岗位应具备本乡镇户籍;应聘村(社区)村级协理员岗位应具备本村(社区)户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与其他单位有劳务关系的(含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村社区干部);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作为审核不合格的依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由本人持证件亲自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彝良县民政局(新行政中心二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870-5123633,5123033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三张(统一白底);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彝良县民政局协助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社会救助理论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彝政办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

考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下午14:30-15:30,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30日;

面试地点:彝良县民政局(新行政中心二号楼四楼)。

按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彝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彝良、彝良圈统一公布,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2:1。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实务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培训上岗

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培训合格后,由县民政局、各乡镇组织上岗。

四、工资待遇

县民政局和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月工资3600元(含五险,劳务派遣费),其中每月500元作为绩效考核(200元作为月考核,月考核合格后发放;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月工资850元,年度绩效6000元,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劳务派遣费;所有招聘人员食宿自理。(县民政局和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由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购买五险;村级协理员由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试用期工资:县民政局和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月工资850元(含意外伤害保险)。

五、工作职责

(一) 县民政局和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职责。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单位交给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任务;乡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乡镇民政部门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服务对象的排查、家计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 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村(社区)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各项救助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及相关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协助做好救急难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及资金或物资发放工作;协助村(居)委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活动,参与组织复核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公益性劳动;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三)所有聘用人员都要加入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培训和指导开展工作。

六、管理考核

(一)管理。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乡村两级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使用,服务期内可参加各类招录考试。因个人原因离开岗位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二)考核。

1. 考核方式。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考核由社会救助股、乡(镇)民政部门和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由各乡镇负责实施。考核分为按月考核、年度考核。

2. 考核内容。主要对工作完成情况、岗位履职情况、服务成效、社会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3. 考核等次。县、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分类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县、乡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优秀”等次不超过全县购买人员总数的20%,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不超过各乡镇购买人员总数的20%。

4. 结果运用。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1倍增发1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0.5倍增发1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附件:彝良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

彝良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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