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9-06-18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林业和草原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四)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失业一年以上;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4050人员(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8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结束。

2、报名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太保北路10号西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若报名人员为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所在社区开具的夫妻双方失业证明。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笔试人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待遇

1.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900元/月。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合同期一年,工资2900元/月(含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双失业)、4050人员这3类人员工资为3350元/月(含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劳动合同1年一签,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离退休5年内的可享受到退休。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文淞毅

联系电话:0875-2236206

附件:2019年保山市林业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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