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洱市景东县银生中学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2019年景东县银生中学的教学工作需要,经景东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景东县银生中学计划紧缺人才招聘10名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专业: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三)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四)“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应聘以上岗位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以上岗位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但本科段或研究生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户籍不限。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19年7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19年7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 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景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四、招聘程序
(一)景东县银生中学安排专人现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普洱市景东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应聘报名表》及未就业承诺书各一份(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好)。
(二)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达不到1:2的岗位,用人单位须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确定是否纳入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后,由县银生中学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面试地点:普洱市景东县银生中学。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3.说课教材:应聘考生说课教材为现行新课程高中教材。应聘考生根据以上要求自行组织相应的说课稿,说课内容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来确定拟聘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景东县教育体育局及景东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其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景东网(网址:www.pejd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景东县教体局人事股0879-6221820。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雷老师。
景东县银生中学办公室0879—6235857,联系人:苏老师
(二)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该公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