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非法检)考生纪律要求
2019-07-15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非法检)公告

昭通市201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法检系统除外)考生纪律要求

1.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于2019年7月20日到达昭通市昭阳区,每时段面试前,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本人面试的当天上午6:50或者中午12:40准时到达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划定的安检等候区域统一集中排队等候安检,经安检后进入候考室。

上午8:30、下午2:00本组第1位考生开始面试时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将相关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手机闹铃关闭)放到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并主动接受安检。凡不主动接受安检或通过安检后仍随身携带相关资料、通信工具以及其他不能随身携带物品的,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省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安检完毕进入候考室后,考生如需取用统一指定存放的物品,必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同意后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取用。但仅限于取用药品、食品及其他日用品等,《面试考生纪律要求》中规定的考生不能随身携带参加面试的四类物品不得取用。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含人民警察岗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组数候考,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其他候考室,不得与其他组的考生混坐,不得大声喧哗。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草稿纸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9.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由于每间候考室同时封闭3组候考考生,考生进入候考室请在本组固定的候考区域候考(每组考生候考区域有座签标注),不得与其他组候考考生混坐。

11.由于考后休息室(实验中学2楼报告厅)同时封闭35个考场的考后考生,考后考生进入考后休息室后请在本考场固定的考后休息区域休息(每考场考生考后休息区域有桌签标注),不得与其他考场的考后考生混坐。

12.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卫生间,请向本考场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或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经允许后,由候考室或考后休息室公安保卫人员引导到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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