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宏州商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9-08-20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市场

德宏州商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德宏州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德宏州户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应是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德宏州建档立卡户子女;

(3)就业困难或零就业家庭子女;

(4)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

(5)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9日至8月31日。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 本人就业创业证;③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7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发送至邮箱77074681@qq.com

3.资格审查。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德宏州商务局安排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三)办理聘用手续。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间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由州商务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1500元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发放。试用期满后经鉴定合格,正式聘用,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外,聘用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使公益岗位人员每月的工资达2500元,今后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需要继续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可继续聘用,但最长不能超过3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德宏州商务局(芒市目瑙纵歌路2号)

邮 编:678400

联系人:李灿、周旋

电 话:0692-2121710,2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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