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鲁教师字(2012)8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及评委会组成
(一)测评范围:在德州市报名参加2012年全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包括2008年至2011年取得省教育厅颁发考试合格证能力测评未通过)人员;往届师范类毕业生符合申请第二资格人员。
(二)评委会组成: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能力测评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按照山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成立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专家评审委员会,异地聘请教育教学水平高,熟悉教师资格政策,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专家担任评委,全面负责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二、测评方式、程序及使用教材
(一)测评方式
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采取试讲(试讲采用说课方式)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不单独命制课题,由评委根据说课内容和说课情况即兴提问相关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二)测评程序
参加测评人员按测评分组和规定时间到本组报到室报到后,按随机分组名单的先后排列顺序,依次抽取说课课题,独立准备30分钟,即到说课室说课,说课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综合评定后打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三)说课使用教材
1、高中、初中、小学等各学科一律使用德州市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等职业学校(进修学校)凡是与高中13个学科相同的公共科目一律使用高中教材,其他专业课教材、实习指导教材由申请人提供与自己申报学科一致的学校规定使用教材,并于8月21日前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留存。幼儿园说课使用明天出版社教材,不分学科。以上各学段教材均不指定年级。
2、说课课题由专家命制,市测试中心统一印制说课试卷,考生不需要准备教材,并不得将教材、教辅材料等带入准备室、说课室。
三、测评要求
(一)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12年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往年笔试合格人员带合格证;准考证、合格证丢失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往届师范类申请人员带身份证和毕业证)。
(二)参加测评人员要自觉遵守《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生守则》,违反者按《关于对测试中违反纪律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附后)予以处理。
四、测评时间、地点
全市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计划安排在8月22日至24日进行。测评地点设在德城区。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及分组安排,考试前在本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注意查看德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并相互转告。
德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2年8月16日
乐陵市教育局网站也将及时公布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及分组安排,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附: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