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招聘公告
2019-10-13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岗 位 招聘人数 学 历 学历性质 专 业 年 龄 其它条件 备 注
播音 主持 2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 30岁及 以下 普通话达一级乙等及以上,获学士学位及以上 有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0月23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10月12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保山广播电视网、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在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北侧603室)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播的方式进行。考官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有关人员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结构化面试和试播成绩均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播成绩未达到75分的人员均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结构化面试成绩、试播成绩当场宣布。 综合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试播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试播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试播成绩高者胜出。

(七)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由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具体时间待定。由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0875-3039812

李老师:0875-3039812

邮箱:bsgdzgk@163.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875-2136367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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