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2012-08-20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普人社发〔2012〕78号)规定,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按照《201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思茅区实际,制定思茅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思茅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思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

组  长:郑颖松(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邱  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新亚(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李  强(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潘祯勇(区教育局局长)

李  刚(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陈  波(区第三纪工委书记)

林双宏(区人社局副局长)

袁  珊(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刘珈伊(区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  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双宏兼任,成员为张黎、白梅、白婷,负责日常具体事宜。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教育系统

面试时间:2012年8月30 -31日

面试地点:区教育局确定的学校考点

联系人:袁  珊   联系电话:0879-8893311

(二)卫生系统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

面试地点:思茅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珈伊   联系电话:0879-2207083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1-22日

面试地点:思茅一中

联系人:张  黎   联系电话:0879-2122106

三、面试对象确定

今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及以上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非等额面试岗位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等额面试岗位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

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若到面试时因各种原因不到场参加面试的,按实到场人数或等额进行面试;本岗位若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划定。

五、面试方式

(一)教育系统的面试

由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思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方式,内容由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具体以各招聘单位招聘方案为准),形式上以授课(讲课)、问答、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8月29日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开会、抽签,告知讲课内容。面试当天考生根据前一天抽签顺序到相应的学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抽派工作人员参与指导和监督。

(二)卫生系统的面试

思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方式,区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领导小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区卫生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命题专家组名单保密。具体面试事宜由区卫生局组织进行,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抽派工作人员参与指导和监督。

(三)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

思茅区除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考生的抽签与候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于考试当天上午上午7:30、下午13:30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考场及顺序。考生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

考官组成。结构化面试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考官名单保密。考官于当天上午7:30、下午13:30抽签确定考场。

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现场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各项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面试监督。面试过程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区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工作人员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登分核分、引导员、医务、保安等相关人员。

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期为七天。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如遇有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九、工作纪律

1、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2、不得擅自改变面试方案、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3、做好保密工作,在考试未结束之前,严禁透露考试保密相关情况。

4、招聘对象中若有亲属,考官、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2年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时间分配表》

普洱市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2012年思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时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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