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苏人社发〔2011〕13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基层民政、人社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今年计划招聘53名基层民政、人社公共服务协理员岗位,其中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协理员岗位32名,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协理员岗位21名,分划按照户籍或家庭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各镇、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和市区金丰、黄海街道民政、人社部门。
二、聘用对象
上述岗位聘用对象为大丰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
5.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家庭、单亲家庭和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家庭。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2.9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我市考场统一设在盐城市区。
3.9月16日~11月30日,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镇、区和街道民政、人社公共服务协理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与镇、区和街道民政、人社部门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市人才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镇、区和街道的相关部门,人员属用人单位管理,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这次基层民政、人社公共服务协理员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盐城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各类任职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困难家庭证明、就业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大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82030639)。
3.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大丰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待定。
(三)体检和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大丰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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