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醴陵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30来源: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醴陵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醴陵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醴陵市纪委监委职位15名(监督执纪类13名,文字综合类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行政编制)。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人员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或实际工作水平,有财务、法律、审计、纪律审查和审查调查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和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时间截止2019年11月)。

7.监督执纪类人员,需讲政治、听指挥、守纪律、顾大局、能吃苦,能适应长期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联合执纪执法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lllzw.gov.cn/)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

五、报名程序

(一)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醴陵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醴陵市政府大楼七楼712室)。

2.网络报名: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0731-23239607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邮寄至醴陵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寄地址:湖南省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712室,收件人:杨庆,邮编:412200,电话:18670410556),并将扫描件电子档发送到邮箱llsjwzzb@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醴陵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醴陵市纪检监察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审查认定为准);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5)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审核通知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资格审查

醴陵市纪委监委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后确定参加选调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职位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网上进行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醴陵市纪委监委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醴陵市纪委监委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有关程序进行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醴陵市纪委监委会同醴陵市委组织部,综合考察等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将在醴陵市纪检监察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清风醴陵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监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并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监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委 联系电话:0731-23239607

联系人:杨庆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1-23283081 

联系人:苏健荣

附件:醴陵市纪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rsj.liling.gov.cn/c4999/20191125/i1249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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