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编制内人员招聘公告
2020-06-12来源:云南省人社厅网站

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编制内人员招聘公告

云南民族中学是云南省教育厅直管、附属云南师范大学的唯一省属国有公办全寄宿制民族中学,是云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主要成员单位之一,云南省一级高完中。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生物教师1人

2.物理教师1人

3.校医1人

(二)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按序扫描成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nmzzx@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4日08:00-6月28日18: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下载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

6.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云南健康码(彩色打印件);

8.其它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自报名之日起,报名者自行居家隔离,监测身体状况,填写《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报告表》。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名单将于2020年6月30日18:00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http://www.ynmzzx.net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2020年7月10日09:00至16:00,本人携带以下原件:《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报告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云南健康码(彩色打印件)、一寸标准照1张,到学校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办理准考证,逾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须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方可组织开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

2020年7月12日上午09:00—10:30

3.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7月17日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分为面试答辩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答辩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答辩,请进入面试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8:00前到学校行政楼三楼党政办公室报到,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面试人员。

(三)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答辩成绩占1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答辩成绩×10%+专业能力测试×4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合格(75分及以上)并且第一名者参加体检、政审。

2.综合成绩: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云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民族中学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 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考生对本人笔试分数、笔试名次有异议的,可在7月21日18:00前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我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特殊时期,学校严格执行《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预案》《云南民族中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谢绝身体异常的人员报名此次招聘。

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33180

(二)监督电话:云南师范大学纪委0871-65911499

附件: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编制内人员招聘岗位要求

云南民族中学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编制内人员招聘岗位要求.docx

云南民族中学2020年编制内人员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生物 教师 1 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生物教育、生物教育学、生物学教育、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生物工程 具有相同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物理 教师 1 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物理教育、固体力学、固体物理、理论物理、理论与应用力学、力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无线电物理、物理现代技术、物理学、物理学教育、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材料物理、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学、地球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具有相同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校医 1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类内科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连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5年以上内科临床工作。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9475&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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