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6-22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0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0年上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0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33名,定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上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海西州、格尔木市、茫崖市、乌兰县、天峻县。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海西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面向格尔木市招聘范围包括:格尔木市户籍,格尔木市生源,在格尔木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格尔木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格尔木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面向茫崖市招聘范围包括:茫崖市户籍,茫崖市生源,在茫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茫崖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茫崖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面向乌兰县招聘范围包括:乌兰县户籍,乌兰县生源,在乌兰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乌兰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乌兰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6.面向天峻县招聘范围包括:天峻县户籍,天峻县生源,在天峻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天峻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天峻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0年6月22日9时-28日18时(25日端午节审核人员正常休息);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2日9时-7月1日24时;网上调剂时间:2020年7月2日9时-2日18时。所有时间参照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卫生岗位由州卫健委和各市、县、行委卫生部门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州人社局和各市、县、行委人社部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3.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退役士兵),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8日(星期三)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20年7月6日9时至8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条件现场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要求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藏)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卫生招聘岗位采取“现场问答(占30%)+实操问答(占70%)”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共茫崖市委党校招聘讲师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中共茫崖市委党校招聘讲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和50%,其他所有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确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疫情防控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2.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另行发布)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80号)文件精神,对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户籍、时间、身份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茫崖市、乌兰县、天峻县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茫崖市、乌兰县、天峻县落户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6月22日。

4.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资格以扶贫部门数据核查结果为准。

6.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四)卫生岗位要求

1.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毕业至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报考乌兰县蒙医医院护士岗位、天峻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对所需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不作要求,但其他条件必须符合岗位要求。聘用后约定1年试用期,未在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但已经(或曾经)考录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五)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卫生岗位小专业参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七)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温馨提示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需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ixi.gov.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不指定或编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是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7-8222818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版)(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2020年上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view.do?method=getArticlePage&wzid=N032006192584&tkey=159256206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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