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远市清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示结束后办手续情况说明
2012-08-29来源:清新县人民政府网

一、办手续要求。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者(如有,将另行通知)请按如下要求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1. 应届生,请到清新县人社局领取调档函把档案调过来。

2.社会人员,档案在清新县人社局的可以立即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档案若不在清新县,请到清新县人社局领取调档函把档案调过来。

3.在职教师,请到清新县人社局填写《广东省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领取商调函,把档案、关系调过来。

以上三类人员,请在2012年9月5日—10日领取调档(商调)函,并于2012年9月21日前将档案(关系)送达清新县人社局。逾期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若因故确实不能依时办理,必须提前向清新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

公示无异议的全部人员都办理好关系调动手续后,才一并列编、签约和发放工资。

附件3:其他情况说明。

有个别人员因仍未办理好有关手续,暂不列入本次公示,待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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