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2020年选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0-07-21来源: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安康高新区2020年选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充实教师队伍,满足高新区各中小学校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省市教学能手到我区中小学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

二、岗位名额

(一)初中教师22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6名;初中数学教师6名;初中英语教师3名;初中物理教师3名;初中思品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美术教师1名;初中音乐教师1名。

(二)小学教师16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小学品德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中小学相关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

2.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教龄6年以上,省级教学能手可适当放宽。

(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填写《安康高新区2020年选聘教师报名表》(附后)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在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626室(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面试。

1.报名资审结束后,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讲微型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答辩题目1个,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讲微型课成绩+答辩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3.面试结束,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选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

重点审查公开遴选对象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公开遴选人员名单,经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审核同意后,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公开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签订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完善入职手续。

五、聘用管理

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7号)精神,公开选聘的在编在职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高新区公办教师序列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对选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试场所,报名、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报名前14天内(7月8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安康市的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报名。对7月8日以来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来陕返陕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止报名时间,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隔离期已满且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报名。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报名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在报名时告知组织机构,在备用候考室、备用考场隔离候考、考试。

(二)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0915-3368112

监督电话: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0915-3362582

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12388-211

附件:安康高新区2020年选聘教师报名表

来源:http://www.sxakhidz.gov.cn/Content-2140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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