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为解决湖州市第五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因今年生源骤增教师缺编问题,湖州市教育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计划推出8个事业编制初中教师岗位,具体详见《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高校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
五、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其中全国36所A类“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户籍不限;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教育局门户网和湖州人才网及相关网站发布。
2.网络报名
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稿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凡是报名的应聘毕业生应填写《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表》并递交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包括:现家庭居住地,高中以来的学习经历、个人获奖荣誉、教学实习经历等),大学期间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等。因疫情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用毕业生推荐表代替。来湖现场考核时请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提交校验后返还本人,复印件上交。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预选。预选主要按照岗位匹配度并结合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核
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在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数,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微型课形式进行,具体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
考核完成后,考评组将考试考核成绩、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和体检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湖州市教育局统一在“湖州市教育局网”( http://huedu.huzhou.gov.cn/)、“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 (http://www.hzhr.com/)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91(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1.优惠政策。来湖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补贴5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500元/月(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补贴3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000元/月(期限为3年)。
2.录用的毕业生在正式聘用时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见习期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
九、联系方式
1.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0572-2398579 2398580
2.湖州市第五中学
地址:湖州市余家漾路222号,邮编:313000
Email:hz5z_xz@126.com (报名表、简历等材料投递邮箱)
0572-2065789/13957287616 戴老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信息来源:http://huedu.huzhou.gov.cn/jyzc/rsxx/20200805/i2747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