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学会招聘公告
2020-08-21来源:宁波人才网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学会招聘公告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学会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主管,经宁波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5A级保险业社团法人组织。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8月19日(含),2020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与要求:共7名,具体为: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综合事务岗 3名 秘书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等,可视报名与最终招聘情况作适当调剂。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含)以下,性别不限。

业务管理与分析岗 3名 金融学、保险学、经济与金融、数据计算及应用、应用统计学等,可视报名与最终招聘情况作适当调剂。
法律服务岗 1名 法学、保险学、应用统计学等,可视报名与最终招聘情况作适当调剂。

四、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报名初审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8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8月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2020年8月28日11: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8月28日15:00-2020年9月1日16:3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9月3日9:00-2020年9月5日9:3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http://bm.nbohrs.cn/,进入“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本人健康码的申领,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在参加考试前,考生按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佩戴口罩(配合身份识别和验证时可暂时摘下)、免洗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出示《考生健康申报表》的条件下参加考试,在进入考场时接受健康监测人员的相关检查。如考前14天内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立即报告,并在考前7天内进行前后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2次,凭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考前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提供居住地社区出具的连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证明的,可以代替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在社区工作人员监控下)。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考生健康申报表》,佩戴口罩,健康码绿码,无相关症状(同上),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1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笔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资格复者审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可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六)面试

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本人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放弃面试,可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需参加并通过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如已满足招聘计划需求,则不再安排递补。如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阶段不予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录用后待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根据工作表现,择优转本单位自签。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867521(陆老师),83867523(蒋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574—27995123(林老师)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

宁波市保险学会

2020年8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08/t20200819_105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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