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法院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0-09-25来源: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文山州法院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20年文山州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等环节,已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程序阶段,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现将有关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是招录单位对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按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的法检系统首批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7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12室(请从华龙南路法院北门安检通道进入)。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在资格复审过程中,需提供考试机构提供的照片及信息,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等原件材料(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疫情防控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生需当场宣读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招录单位将全程录像。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资格复审之日起至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需由考生本人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下如疫情防控被隔离的人员,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报经文山中院政治部同意后,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带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格复审证件参加资格复审,保证所有审核材料信息齐全。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及时登录文山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ws/index.html)和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http://wszy.chinacourt.org),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1-2199018,2199808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日 25 日

来源:http://ws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72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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