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经历业绩评价后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文件精神,按照《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和公告的安排,现将经历业绩评价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7时45分以前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前集中,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时参加,按照公开遴选相关规定处理。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需空腹参检,体检前三天忌饮酒,忌食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74-3396035
咨询电话:0874-3396031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6日
来源:http://www.qujing.jcy.gov.cn/ggl/202010/t20201016_29882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