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淳安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职位要求 |
1 | 招商科科员 | 2 | 乡镇工作满五年或部门工作满三年、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含四级主任科员)以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水平,适应招商引资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接受报考的情形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8.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9.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0.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组织考察、决定选调的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其中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20室(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干部报名表》;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有效报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需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组织综合面试。
(三)综合面试。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综合面试,重点了解报名人选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和考核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照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决定选调。根据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在综合面试环节,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公告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和咨询电话:0571–64831901。
附件:1.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干部报名表
2.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qdh.gov.cn/art/2020/10/19/art_1289604_58926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