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体检公告
2020-10-23来源:北海人才网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确定刘敏等51人为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0月24日(体检名单见附件)

集中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与湘潭路交汇处)。

集中时间:10月24日上午7:30前(具体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7:40后到达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地点:北海市江苏路与湘潭路交汇处(旧和兴小学)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202室。电话:0779-3215032。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亲自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只对初次体检不能定为合格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六、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为40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附件1: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须知.docx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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