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0-11-05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56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2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

(三)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

(四)宁波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及浙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1所)的应届毕业生可不限生源地。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点击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再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选择了普高岗位,可兼报义务段相应岗位(只参加普高岗位的考试),其中普高语文可兼报义务段语文,普高数学可兼报义务段数学,普高英语可兼报义务段英语,普高物理、普高化学可兼报义务段科学,普高地理、政治、历史可兼报初中社会,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义务段不得兼报高中,职高岗位不得与普高、义务段岗位相互兼报。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0日9:00-1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11日18:00— 11月12日16: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时间、地点、形式:初定11月13开始(具体另行通知),其中职高类、特殊教育类及普高英语、义务段英语考试时间另定。考试采用线上远程考试形式,具体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初试。

初试形式为面试,要求考生分析自身应聘的优势和劣势,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初试满分100分,初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试不足60分的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40%记入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内容,考生如报考义务段岗位,可自主选择试讲初中段或小学段(试讲选择学段与以后分配无关)。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要求考生阐述应聘的缘由。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未发,可用学生证代替)、大学期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荣誉证书择重要者提供2-3份)。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份《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2.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9383955,朱老师;0574-27698486,余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胡老师、徐老师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三:全国双一流大学(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及浙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1所).doc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0/11/3/art_1229054700_3662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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