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11-08来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是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6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越剧演奏员(二胡或古筝或倍大提琴)1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越剧音乐、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演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可以放宽到具有上述专业的全日制中专(职高)学历毕业生;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毕业后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上虞区外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征得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上虞区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列招聘范围;

6、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条件网上初审、资格条件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网上报名及资格条件网上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10日下午5:00截止,应聘人员需填写《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获奖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一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电子邮箱(1004649659@qq.com)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压缩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密切关注复邮信息。网上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条件确认。

2、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的,将进行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填写好的纸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获奖证书等原件(以上原件备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半身彩照2张。若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委培生的,还应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条件。现场资格条件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相关招聘部门研究同意将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

笔试内容为文化艺术、戏曲演奏理论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专业技能测试是在规定时间内用二胡或古筝或倍大提琴演奏一段独奏曲和视奏曲,能体现演奏音准、音色、音质、乐曲风格、音乐形象、演奏能力和识谱能力等演奏技术的基本功,满分100分(其中独奏曲70分,视奏曲30分),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前6名确定,不足6名的,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若笔试成绩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5%,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属不宜聘用情况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报考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5—82133298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http://xxgk.shangyu.gov.cn/art/2020/11/4/art_1229328080_3684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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