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源远流长,高中段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高中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1月11日所在户籍为准)或浙江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6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生源。
6.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报名。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荣誉;③部属师范大学(6所)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12名,分别为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3名,高中英语4名,高中历史3名,高中政治1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11月18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为: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1.报名:应聘者填写《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 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下列荣誉:①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荣誉的,附上证书原件。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对应学科邮箱。资格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于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现场报名,需11月21日上午9:00-11:00到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资格的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资格审核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 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结果将在11月21日当天告知。
(二)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主要为试讲。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管理学有关知识以及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当场与拟录用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签约对象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于2021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如签约、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镇海区教育局商议决定,并报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2.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5.因疫情防控需要,浙江师范大学外校学生进校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4),进校时出示纸质版申请表(建议多备几份)。门口将查验近14天行程码、浙江省健康绿码、查验学生身份(学生证+身份证)、测量体温。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得入校。招聘会当天9点前为用人单位进校布展时间,建议学生9点后再参会,以免门口拥堵。
本公告由镇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9287654,0574-89287655;监督电话:0574-89287143。
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学科岗位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英语、历史 | 1002032396@qq.com | 徐老师 | 0574-87612912 |
语文、数学 | zhltzx1956@163.com | 孙老师 | 0574-86567620 |
政治 | 68613011@qq.com | 金老师 | 0574-86680807 |
附件:
1.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 岗位专业要求
2.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 报名表
3.2021年镇海区事业编制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4.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zh.gov.cn/art/2020/11/11/art_1229054233_3670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