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溪市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编外人员笔试通知
2020-11-25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通知

各位考生:

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及补充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将于11月27日14:00-16:00组织笔试,笔试地点:玉溪卫生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请考生于11月27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7号楼七楼人力资源部。可乘交通工具(公交):7路、13路、10路、5路、6路。

2、笔试。请各位考生于11月27日下午13:20前到达考点(玉溪卫生学校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14:00正式开考,迟到15分钟严禁进入考点。可乘交通工具(公交):5路、15路。16:00结束考试。

温馨提醒:请考生提前落实好考点具体位置、交通及食宿问题,规划好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注意交通安全,以免耽误考试时间。

二、考试科目

护理基础知识:护理A岗、B岗、C岗、D岗、E岗;

医学基础知识:科研管理部教学管理干事、门诊部计免室、质控部管理干事、急诊内科医师、医学美容技师、消化内科医师、耳鼻喉科听力技师、口腔颌面整形外科、病理科病理技师、疼痛科治疗师、玉溪市传染病医院核酸检测员、麻醉技师。

其余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招聘。

三、考试对象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接受报考医院推荐的岗位的考生。详见附件名单。说明:初审结果公布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仍然不规范的考生,截至11月23日17:00后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宜

1.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请及时申领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碳素笔、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请务必保证铅笔型号)、橡皮。

2.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

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名单

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笔试通知名单.xls

2.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4日

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玉溪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将于11月27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根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现就防疫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小程序“云南健康码”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请各位考生13:20前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扫码,“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扫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红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如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无相应检测结果者不能参加考试。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玉溪市或云南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笔试当天,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考点医务人员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考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凡不按防疫要求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http://www.yxhospital.com/ggb/1836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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