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应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2020-11-28来源: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相关事项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完毕后进行现场评分,统计分数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一)面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开始(报考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岗位的考生面试);下午14:00开始(报考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

(二)面试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市生态环境局。

(三)注意事项

1.面试报到时间: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12月5日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场的8:15前,下午场的13:15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迟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

2.面试报到应携带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试前,考生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考生须在14天内未曾居住或前往疫情高发地,且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需戴好口罩,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电子健康码绿码(实时数据),由考点安排专人查验,并配合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775858。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尽快办好相关手续。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75858。

附件1: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doc

文章来源:http://rsj.sg.gov.cn/xxgk/ztxx/sydwrsgl/gkzp/zpgg/content/post_1893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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