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威海市全国计算机职业技能考试考试考场规则
2012-09-13来源:威海教育局网

1、考生在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

2、考生入场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

3、考生入场时,需自我清身。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计算器及通讯工具等,只携带必要的文具。

4、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展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查对。

5、开考后,考生须仔细核对计算机上的信息是否相符,如不符,须举手示意监考员在管理机上进行改正。考生信息在今后将不能进行修改,由于检查疏忽造成考生信息有误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6、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7、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试题有错误,可当众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予以答复。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便讲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相互暗示,不准偷看他人答题,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将不能答题。

10、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对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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