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镇沅县2021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计划,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8名,主要从事水库管理工作,具体岗位需求如下:闪桥水库2人,菠萝坝水库2人,文板水库2人,丁家凹水库2人,湾河水库3人,新江水库2人,靛坑河水库2人,黄草坝水库2人,沙洲地水库1个。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安置以下困难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 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就业创业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08:00起至2021年2月5日,报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镇沅水务局办公室(四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
五、资格审核及聘用
由镇沅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标准
经聘用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按照镇沅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标准为准:1350元/月(含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3815(镇沅水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5008811537
罗先生 电话:1398791949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沅水务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1年1月28日
来源:http://www.pezy.gov.cn/zx_nr.asp?id=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