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教体系统中小学文化课和音体美专任教师共128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根据中山市中小学教师“镇(区)管校聘”制度,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19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 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岗位相应(指学科、学段、职称等级)或以上(指学段、职称等级)的职称。岗位表所列职称名称为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职称改革后的职称名称。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所持有职称证书的职称名称,并备注职改后的相应等级,具体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3.报名者均需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1年4月15日至 4月30日17:30,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进入招聘系统;
(2)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1年4月30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完成招聘系统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材料:
A.应届毕业生需提交:a.《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b.《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c.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d.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这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B.社会人员需提交:a.《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b.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c.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已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并公示暂未发证的,可先行提供评审部门官网的公示链接及截图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d.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此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C.所有报考者需提交:3分钟以内可体现本人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属“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⑥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⑦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首日后的第7个工作日和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4.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时间: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自行查询审核情况。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教学业绩(社会人员岗位)、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其中,社会人员岗位把师德表现作为重要指标,加强师德师风审查。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本市临聘教师(含合同制教师,下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以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需提供由所聘单位出具的临聘工作经历(时间、任教学科等方面)和现实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证明材料,并由所聘学校加盖公章,在网络报名时提交。
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也可在5月12日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入围考试。
(三)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文化课岗位面试和音体美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日期拟定为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②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
④面试成绩及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有关笔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不低于67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2.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专业技能测试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②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招聘音体美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有关面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时要突出师德师风专项审查,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把好师德关。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情况说明及递补人员拟聘材料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报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逾期不作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已公示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的拟聘人员报到时未能提供有效职称证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放弃聘用资格者;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招聘联系电话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xls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26812.html